《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该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全面覆盖,作为基层监管所根据事权划分具体负责日常监管,其在辖区内依法检查时,必须携带以下相关的物品、书籍、文书等,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正义的执法,树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形象。
第一件法宝,物品类
(一)物品名称:执法记录仪、照相机。
物品作用:用于执法中记录和固定证据。
携带数量:各一台。
(二)物品名称:信息公示牌。
物品作用:用于公示食品经营户信息情况。
携带数量:食品销售经营户和餐饮服务经营户公示牌各二十个。
第二件法宝,书籍类
书籍名称:相关法律规定。
书籍作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随时查阅相关条文,在填写执法文书中,准确写出法条中的条款项等。
携带数量:不限(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按实际情况携带法条单行本书籍)。
第三件法宝,文书类
(一)日常监督检查携带的资料。
1、文书名称:普查记录表、现场检查记录表。
文书作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按照一户二表,普查记录表:建立经营户基础档案是使用;现场检查记录表:根成都癫痫病专科医院据表格内需要检查的内容,依法逐条检查,并留下执法检查痕迹。
携带数量: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食品生产小作坊、诊所、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普查表和张家界癫痫医院在哪现场检查记录表各15份。
2、文书名称:经营户台账。
文书作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食品销张家界癫痫医院在哪售、餐饮甘肃治疗癫痫的医院服务、保健食品、食品生产小作坊、诊所、医疗器械、化妆品)无证、有证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做到随时查阅,心中有数。
携带数量: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保健食品、食品生产小作坊、诊所、医疗器械、化妆品无证有证台账共计14本。
3、文书名称:癫痫诊断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
文书作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通过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情况评定等级划分。
携带数量:评定表十份。
(二)、执法办案使用的文书。
1、文书名称:现场检查笔录。
文书作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现场依法检查时作出的固定证据的执法文书。
携带数量:三份。
2、文书名称:身份证复制件文书。
文书作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人员针对在现场无复印件的情况下,复制经营者身份证明时使用。
携带数量:三张。
3、文书名称:《责令改正通知书》
文书作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查明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提出改进建议,教育违法当事人,防止重大违法行为发生,依法给予当事人的行政处理文书。
携带数量:三份。
4、文书名称:《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财务清单》、《送达回执》、《封条》。
文书作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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